展廳設計規(guī)范之展覽空間規(guī)范
發(fā)布日期:所屬欄目:新聞動態(tài)展廳設計是由良多因素,包括布局、展品、展架、照明、色彩、圖表、展具等組成。好的設計是將這些因素組合成一體,用來達到展廳所需要展出目的。展廳設計也需遵循一定的設計規(guī)范和要求,下面介紹下展廳設計中的展覽空間設計規(guī)范。
展覽空間應包括展廳和展場。
展廳和展場的空間組織應保證展覽的系統(tǒng)性、靈活性和參觀的可選擇性,公眾參觀流線應便捷,并應避免迂回、交叉。
展品及工作人員流線應與公眾參觀流線分開。甲等、乙等展廳應能具備集裝箱貨車直接進入展廳裝卸貨物的條件,丙等展廳應有專用運貨設施。
展廳設計應便于展品布置,并宜采用無柱大空間。當展廳有柱時,甲等、乙等展廳柱網尺寸不宜小于9m~9m。
展廳凈高應滿足展覽使用要求。甲等展廳凈高不宜小于12m,乙等展廳凈高不宜小于8m,丙等展廳凈高不宜小于6m。
展廳展位應按標準展位設計,并可按行、列或成組團布置。
展廳內展位通道尺寸除應滿足安全疏散的要求外,尚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1 甲等、乙等展廳主要展位通道凈寬不宜小于5m,次要展位通道凈寬不宜小于3m;
2 丙等展廳展位通道凈寬不宜小于3m。
展廳地面應滿足展品存放、布置及運輸要求,其荷載值應根據展覽類型和使用要求確定。展廳平頂吊掛荷載應根據展覽要求確定,且不宜小于0.3kN/m2。
展廳地面應根據展覽使用要求布置綜合設備管溝、管井或地面出線布點。管溝、管井及布點宜到達每個展位區(qū)域。
展場應滿足展覽存放、布置及運輸要求,其荷載值應根據展覽類型和使用要求確定。